污染防治处(声环境和固体废物管理处)职能
单位职责
负责起草本市工业、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、土壤、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、政府规章草案,拟订有关标准和规划、计划,并监督实施;依法负责工 业污染源监督管理,推进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;参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;依法对固体废物、危险废物的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、转移等 实施监督管理,并承担相关行政许可工作;组织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;负责审核批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并对处理活动进行监 督检查;监督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;负责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,协调生活、施工、交通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。
联系方式
电话: 88423743 E-mail: gfzsc@bjepb.gov.cn